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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2-26 [浏览次数]:

    根据学院通知,我系将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1.推荐优秀学生1名。

2.推荐优秀学生干部1名。

3.推荐先进班集体一个。

4.在上述评选名额之外,学院可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一人,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可推荐报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符合条件有意向评选的同学向老师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

优秀学生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各学期学业成绩及获得奖学金情况,所受表彰奖励情况,参加各种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是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等,内容填写要客观、翔实。

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各学期学业成绩及获得奖学金情况,所受表彰奖励情况,组织参加班级、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是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等,内容填写要客观、翔实。

优秀班级体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班级取得主要荣誉(包括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实践等方面),主要贡献等。

申请书上报截止日期为2月28日(本周四)下午四点前,系里根据材料择优推荐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