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严禁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
2.严禁“吃公函”、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餐饮浪费,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在高档小区接受“一桌餐”宴请;
3.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名贵特产、购物卡,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
4.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名贵土特产等节礼;
5.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6.严禁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8.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0.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
2023年12月29日